學校簡介
北京物資學院位于北京市朝陽北路東段,北京城市副中心核心區域,地處古老的京杭大運河源頭,文化底蘊深厚,環境優美宜人,是北京市授予的“美麗校園”、“文明校園”、和“花園式單位”。校園占地670余畝,建筑面積20萬余平方米,教學、科研和生活設施齊全。學校建有國家級特色專業—經濟學專業、物流管理專業,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具有國際化視野的實戰型物流人才培養實驗區,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物流系統與技術實驗教學中心,北京市屬高校一流專業—物流管理專業,北京市重點實驗室—物流系統與技術實驗室、智能物流系統實驗室,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地—北京現代物流研究基地,北京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市高校物流工程中心,北京市協同創新中心—智能物流系統協同創新中心,是學習和科研的良好場所。
學校1986年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目前擁有5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應用經濟學、理論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下設21個二級學科/專業;3個專業學位碩士授權類別(工程碩士、工商管理碩士、金融碩士)。學校擁有2個北京市重點建設學科。
學校建有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2個,“本科教學工程”地方高校本科專業綜合改革試點1個,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1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1個,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1個,獲批北京地區高校示范性創業中心,北京市一流專業1個,北京市特色專業建設點3個,北京市高等學校實驗教學示范中心2個,北京市高等學校校外人才培養基地5個,北京市高等學校示范性校內創新實踐基地2個,北京市精品課程4門,北京市精品教材8部,北京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建設立項6部,國家級規劃教材9部,市級本科優秀教學團隊5個,本科生科學研究與創業行動項目立項1698項。2008年5月,學校本科教學工作被教育部評為“優秀”。在近兩屆北京市教育教學成果獎評選中共獲得一等獎2項,二等獎9項。
學校目前有本科生、碩士研究生、留學生等各類在校生近8000人,其中本科生6000余人,碩士研究生700余人。學校面向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幾十年來,學校為國家培養了大批流通領域的高級專業人才,尤其在物流、證券期貨等行業中,畢業生享有較高社會聲譽。
師資力量
學校現有教職工775人,其中專任教師489人,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的教師276人,占專任教師總數的56.4%;具有博士學位教師282人,占專任教師比例為57.7%,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比例為93%。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9人,長城學者6人,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1人,北京市勞動模范1人,首都勞動獎章獲得者1人,北京市骨干教師和骨干人才51人,北京市青年英才和青年拔尖人才24人,北京市創新人才7人,北京市優秀人才資助培養15人,北京市科技新星3人,北京市高創名師3人,北京市高等學校教學名師10人,北京市高等學校青年教學名師1人,北京市高創計劃青年拔尖人才2人,北京市師德先鋒1人,北京市師德先進個人3人,北京市優秀教師4人,北京市優秀教育工作者2人,北京高校優秀德育工作者12人,北京市優秀輔導員13人。
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北京物資學院
英文名稱:Beijing Wuzi University(縮寫:BWU)
主管部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第三條 學校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頒發的學歷證書類型為“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北京物資學院”。
第四條 校本部地址:北京市通州區富河大街321號
第五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并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領導小組
學校設有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七條 實施機構
學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是我校本科生招生的實施機構,負責處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監督機構
學校嚴格落實國家、省級、高校三級信息公開制度,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的范圍、內容、方式和時間,招生工作接受學校黨委和紀委全面監督。
紀檢監察電話:010-89534611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
學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嚴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和學校對普通類本科生招生計劃編制的要求,根據學校學科專業建設和發展等需要,結合學校本科專業動態調整機制,編制學校本科年度招生計劃,經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校長辦公會審定后,上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和教育部審批,審批通過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學校按照教育部要求預留不超過1%的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需使用預留計劃時,招生辦公室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執行。
第四章 錄取
第十一條 招生錄取規則
1.調檔比例
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和投檔規則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
2.專業分配原則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志愿之間沒有級差。
同等分數下,按以下順序進行選擇:專業志愿、單科成績(文科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和文科綜合,理科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和理科綜合;商務英語專業依次比較英語、語文、數學和文科/理科綜合),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或不符合體檢要求者做退檔處理。
3.加分政策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相關規定加分提檔,在專業錄取時對加分予以認可。
4.高考改革省份相關要求
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須滿足相關專業當年對選考科目的要求,專業錄取時參考同排位考生的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同等分數下,按以下順序進行選擇:專業志愿、單科成績(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商務英語專業依次比較英語、語文、數學),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5.特殊省份錄取要求
(1)對于內蒙古考生,依據內蒙古自治區的要求,按“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錄取。同等分數下,按以下順序進行選擇:專業志愿、單科成績(文科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和文科綜合,理科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和理科綜合;商務英語專業依次比較英語、語文、數學和文科/理科綜合),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2)對于北京市報考“雙培計劃”考生,錄取規則和批次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教育考試院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6.其它規則
學校招生不限定男女比例,對應屆生和往屆生同等對待。
第十二條 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條件
1.語種要求
商務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學校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進校后須改學英語。
2.單科成績要求
報考商務英語專業的考生,如所在省級招辦組織英語口試,考生須參加口試且成績合格。
3.體檢要求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規定執行。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三條 收費標準
學生一律按學年繳納學費和住宿費。學校嚴格執行北京市物價管理部門審定的收費標準。授予經濟學、管理學、法學學士學位的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4200元;授予工學和理學學士學位的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4600元;授予文學學士學位的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5000元。每生每學年住宿費分為750元、1200元、1300元和1500元四檔,住宿實行申請制,住宿標準視當年具體情況而定。
第十四條 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由本人提出申請,通過四級認定工作體系認定,認定結果作為評定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方式的重要依據,保障勤奮刻苦的學生完成學業。學校實行獎學金制度,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學生可獲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通過個人申請、學院評定、結果公示、學生獎勵資助中心審核和學校評審各環節,確定獲獎學生。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新生報到及入學資格復查要求
新生報到后學校將對錄取學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凡不符合招生規定或有舞弊行為的學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聯系電話、網址等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10 - 89534409/89534469
學校網址:http://www.bwu.edu.cn
招生專網:http://zs.bwu.edu.cn
電子郵箱:zhaosheng@bwu.edu.cn
招生微信公眾號:bwu_zs
第十七條 本章程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布的招生章程為準,僅適用于2022年本科生招生工作。如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招生政策發生變化,以變化后的政策為準。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北京物資學院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網為準。
科學研究
學校堅持以科研促進教學,圍繞建設有特色高水平應用型大學的目標和國家物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不斷加大科研力度,在流通現代化研究等領域取得了顯著成果。學校建有流通經濟研究所、農業與食品物流研究所、區域經濟與城市發展研究中心、物流統計研究所、電子商務研究所、期貨研究所、中國鹽業研究中心、大運河研究院等研究機構。學校承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等國家級項目16項,省部級課題115項;出版專著、譯著、教材170多部;發表學術論文1500多篇,其中國內外權威期刊學術論文200余篇;獲國家授權專利157項。
歷史沿革
1956年,中央勞動干部學校創建。
1956年,勞動部北京實驗工人技術學校創建。
1958年,中央勞動干部學校、勞動部北京實驗工人技術學校合并升格為北京勞動學院。
1963年,北京勞動學院更名為北京經濟學院。
1974年,中國人民大學(工業經濟、農業經濟、財政貿易、計劃經濟等四個系)、北京工商管理專科學校(部分專業)并入北京經濟學院。
1958年,北京工廠管理學校創建。
1964年,北京工廠管理學校升格為北京工商管理專科學校。
1980年,北京經濟學院物資管理系改建北京物資學院。
1993年,學校開辦中國高校第一個期貨專業。
1994年,開辦中國高校第一個物流管理專業。
1998年10月,學校劃歸北京市管理。
2010年,開辦中國高校第一個采購管理專業。
2018年2月,北京市商務科技學校并入北京物資學院。
(相關數據統計截止日期為2020年10月,具體請以官網為準)
